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“感谢法院人大代表监督岗帮助我们排忧解难。”伴随着声声感谢,一面印有“真诚服务为企业,高效规范办实事”的红色锦旗递到了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“人大代表监督岗”正在值班的代表手中。
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“人大代表监督岗”,成立于2014年,是土左旗人大常委会为促进代表履职而设立的,最初的目的就是选派代表旁听庭审、见证案件执行、开展日常监督等。但随着法院诉讼案件不断增多,诉前调解工作任务不断加重,土左旗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监督模式,创新性地协助法院就立案前民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,探索发展了“人大代表+法官”的调解模式,法院“人大代表监督岗”的职责由“监督”拓展为“监督+调解”,开启了“枫桥经验”的土左旗生动实践。
为了让“土左旗枫桥经验”落地落实,2018年,土默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联合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成立了法院“人大代表监督岗”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《法院“人大代表监督岗”工作实施意见》,选派了10名群众信得过、责任心强、个人素质高的人大代表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长期开展工作,每两名人大代表为一组,从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,及时对法院分配的物业、供热、土地承包权、婚姻家庭、小额借贷、劳动合同纠纷等涉民生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。从2018年至今,共接受委派案件8836件,调解成功 3620件,调解成功率 41%,受到社会广泛赞誉。
法院人大代表监督岗工作的开展,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程序上的选择,在理性的法律面前,让当事人感受到更多乡情的温暖,它将形成一股新的“人大代表+法官”的合力,成为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新举措,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。(高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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